案件名称:上海笔克展览展示有限公司与天水市智慧城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甘0502民初53号
所属地区:甘肃省天水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0-01-06公开日期:2020-01-21
当事人:上海笔克展览展示有限公司;天水市智慧城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案由:合同纠纷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甘0502民初53号 原告:上海笔克展览展示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嘉定区。

法定代表人:CHUNGCHEEKEONG,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金丹,该公司法务经理。

被告:天水市智慧城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天水市秦州区。

法定代表人:杨斌,该公司总经理。

原告上海笔克展览展示有限公司与被告天水市智慧城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3日立案。

上海笔克展览展示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在缴费期间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上海笔克展览展示有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