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张曰双、侯朋婚姻家庭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山东省夏津县人民法院案号:(2020)鲁1427执33号
所属地区:山东省夏津县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0-01-15公开日期:2020-02-24
当事人:张曰双;侯朋
案由:婚姻家庭纠纷

山东省夏津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1427执33号 申请执行人张曰双,女,1978年2月24日出生,汉族,住址山东省夏津县。

被执行人侯朋,男,1980年6月27日出生,汉族住夏津县。

关于申请执行人张曰双与被执行人侯朋婚姻家庭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7日冻结了被执行人侯朋在中国建设银行6227*****45551_156_1账户内存款人民币9188.87元,现因案件执行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如执行异议成立需解除强制执行措施用第73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执行人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