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深圳市洲际拓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湖旺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粤0305执1579号
所属地区:深圳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0-01-20公开日期:2020-02-26
当事人:深圳市洲际拓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湖旺科技有限公司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粤0305执1579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洲际拓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岗厦村东五巷1028号3楼208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4968445XG。

法定代表人:周春莉。

被执行人:深圳市湖旺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发路嵘兴通信大厦105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11995084E。

法定代表人:吴石龙。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洲际拓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市湖旺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深圳国际仲裁院(2019)深国仲裁4122号仲裁裁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被执行人支付款项766757.6元(人民币,下同)及利息,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粤03执4705号之一执行裁定,指定本院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以其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为由,申请撤销本案的强制执行申请。

经审查,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申请撤销强制执行的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