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赵治业与张法成、中州万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案号:(2019)豫1003民初5149-1号
所属地区:河南省许昌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19-05-15公开日期:2020-03-09
当事人:赵治业;张法成;中州万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许昌宏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红霞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豫1003民初5149-1号原告赵治业,男,汉族,1971年6月15日生,住新郑市。

委托代理人王玉国,河南天时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张法成,男,汉族,1962年5月28日生,住许昌县。

委托代理人王书兴,河南昌如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州万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住所许昌市许继大道原商校院内东楼。

法定代表人杨俊锋。

委托代理人孟永灿,河南华灿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许昌宏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许昌市文峰路50号。

法定代表人李红霞。

被告李红霞,女,汉族,1980年4月19日生,住许昌市。

原告赵治业诉被告张法成、中州万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许昌宏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红霞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