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刘海贵,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申丽芳,山西维尼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代理。
被告吴玉顺,男,1954年4月1日生,汉族,长治市屯留区麟绛镇永祥区翠屏北路**。
原告山西中玮热力有限公司与被告吴玉顺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22日立案。
原告山西中玮热力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山西中玮热力有限公司以双方和解为由申请撤回起诉,该撤诉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