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郑某,男,汉族,1976年04月18日生,住河南省淮滨县。
原告李某诉被告郑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3日立案受理,2019年5月6日,原告李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