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吴其龙,男,1989年7月5日生,汉族,户籍所在地安徽省。
原告王朝飞诉被告吴其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本院经审查认为,被告吴其龙下落不明,无法通过邮寄或直接的送达方式向其送达诉讼材料,故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 判 长 黄勇审 判 员 谢铭人民陪审员 蔡春二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