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付瑞林、马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案号:(2018)鲁0402民初4620号
所属地区:山东省枣庄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18-11-15公开日期:2018-12-25
当事人:付瑞林;马坤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8)鲁0402民初4620号 申请人:付瑞林 被申请人:马坤,马洪虎 申请人付瑞林与被申请人马坤,马洪虎,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总部,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等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于2018年11月15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保全金额8万元。

申请人已向本院提供财产担保。

经审查,本院认为,申请人的请求应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扣押被申请人在市中区交警队事故科的鲁D×××××号微型普通客车。

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