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已向本院提供财产担保。
经审查,本院认为,申请人的请求应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扣押被申请人在市中区交警队事故科的鲁D×××××号微型普通客车。
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