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付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刑事决定书
法院: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案号:(2019)鄂0506刑监1号
所属地区:湖北省宜昌市案件类型: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刑事审判监督
裁判日期:2019-11-15公开日期:2019-12-20
当事人:付良
案由: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刑 事 再 审 决 定 书(2019)鄂0506刑监1号原审被告人付良犯贩卖毒品罪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28日作出(2019)鄂0506刑初225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付良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现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本案经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该案刑期计算有误,应予再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