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孙炳章,行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美玲,广东盈进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厚伟,广东盈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余小兰,女,1975年10月6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四川省梓潼县********,公民身份号码510************023。
本院在审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诉被告余小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于2019年10月28日收到本院发出的预交诉讼费通知书后,未在本院指定的缴费期限内按时缴纳案件受理费,亦未向本院申请缓、减、免交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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