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陈玉建与佛山市岭南荟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法院: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案号:(2019)粤0604民初28715-28797号
所属地区:佛山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19-11-18公开日期:2020-06-20
当事人:陈玉建;佛山市岭南荟娱乐有限公司
案由: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粤0604民初28715-28797号原告:陈玉建,男,汉族,1973年11月1日,住吉林省抚松县松江河镇马鞍山林场四委一组,公民身份号码220************018。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景,湖北诚拓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东海,广东律点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佛山市岭南荟娱乐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3038-3048、3050-3086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MA52JX589T。

法定代表人:郑某1。

原告陈玉建诉被告佛山市岭南荟娱乐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系列案八十三宗,本院均于2019年10月14日立案。

原告于2019年11月13日书面向本院提出撤回对此八十三宗案件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在诉讼期间申请撤回起诉,是当事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处分自己诉讼权利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亦未损害其他当事人的权利,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