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岳金豹故意杀人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案号:(2019)辽0604刑初174号
所属地区:辽宁省丹东市案件类型: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19-11-22公开日期:2019-12-25
当事人:岳金豹
案由:故意杀人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9)辽0604刑初174号 公诉机关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岳金豹,男,1974年4月15日出生于黑龙江省讷河市,汉族,小学文化,个体经营者,户籍地黑龙江省讷河市,捕前住辽宁省东港市。

指定辩护人鞠鹏,辽宁鑫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检察院以丹安检刑诉[2019]16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岳金豹犯故意杀人罪,于2019年10月1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邹虹霞、王宇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岳金豹及其辩护人鞠鹏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岳金豹与被害人石某系情人关系,二人因情感纠纷产生矛盾。

2019年6月6日,岳金豹在东港市北井子镇农商银行附近找到石某,随手从地上捡起一根木棍将石某及其女儿姜姝妤打伤,后岳金豹被东港市公安局北井子公安派出所行政拘留十五日,因岳金豹病情严重故停止该次执行拘留。

石某为了躲避岳金豹的纠缠,带领其女儿姜姝妤来到其母亲林某位于丹东市振安区的家中居住。

岳金豹从派出所出来后无法找到石某,产生与石某同归于尽的想法,岳金豹遂前往林某家寻找石某。

2019年6月11日14时许,岳金豹将事先准备好的两把三棱刀装入随身携带的绿色手提包内,乘车到楼房镇,车辆经过九连城镇银隆大市场时,岳金豹看见石某走进市场附近的春天超市,遂下车前往超市。

石某从超市出来,岳金豹拿出一把三棱刀捅刺石某的胸腹部、颈部、肩背部等部位,并喊“我要弄死你”,石某挣扎反抗,三棱刀断裂,岳金豹从包中拿出事先准备的第二把三棱刀继续捅刺石某,共计捅刺十余刀。

后岳金豹被在附近施工的人员制止,向振安区政府后面的村路逃走,现场人员堵住其去路,岳金豹以为自己杀害石某,给其女儿岳天晓打电话,告知其杀人并嘱咐岳天晓以后好好听话,后用刀朝自己喉咙处捅刺欲自杀,被现场人员及警察制服。

经鉴定,石某身体多处损伤瘢痕面积总和79.7cm,构成轻伤一级;送检的血迹、作案刀具1刀刃上血、作案1刀柄上血、嫌疑人外衣左领处血、嫌疑人上衣血、嫌疑人右小腿前侧血、嫌疑人裤子裆部血、嫌疑人鞋上血检出的DNA与岳金豹血样在D8S1179等20个基因座基因型相同,其似然率为1.29890*10的28次方。

石头上的血、刀把上微量血迹、嫌疑人外衣右衣襟处血检出的DNA与石某血样在D8S1179等20个基因座基因型相同,其似然率为8.96880*10的28次方。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岳金豹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岳金豹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被告人岳金豹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表示认罪。

其辩护人提出:一、被告人岳金豹案发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建议参照坦白情节从轻处罚;二、被告人岳金豹无前科劣迹,系犯罪未遂,主观恶性小,其到案后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希望法庭对被告人岳金豹从轻或减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岳金豹与被害人石某系情人关系,二人因情感纠纷产生矛盾。

2019年6月6日,岳金豹在东港市农商银行附近找到石某,随手从地上捡起一根木棍将石某及其女儿姜姝妤打伤,岳金豹因此被东港市公安局北井子公安派出所行政拘留十五日,因其病情严重故停止该次执行拘留。

石某为了躲避岳金豹的纠缠,带领其女儿姜姝妤来到其母亲林某位于丹东市振安区的家中居住。

岳金豹从派出所出来后无法找到石某,产生与石某同归于尽的想法,岳金豹遂前往林某家寻找石某。

2019年6月11日14时许,岳金豹将事先准备好的两把三棱刀装入随身携带的绿色手提包内,乘车到楼房镇。

车辆经过九连城镇银隆大市场时,岳金豹看见石某走进市场附近的春天超市,遂下车前往超市。

石某从超市出来,岳金豹拿出一把三棱刀捅刺石某的胸腹部、颈部、肩背部等部位,并喊“我要弄死你”,石某挣扎反抗,三棱刀断裂,岳金豹从包中拿出第二把三棱刀继续捅刺石某,共计捅刺十余刀。

因附近施工的人员制止,岳金豹向振安区政府后面的村路逃走,被现场人员堵住去路。

岳金豹以为自己杀害石某,给其女儿岳天晓打电话,告知自己杀人一事并嘱咐岳天晓以后好好听话,后用刀捅刺喉咙,欲图自杀,被现场人员及警察制服。

经丹东市中心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石某身体多处损伤瘢痕面积总和79.7cm,构成轻伤一级。

经丹东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送检的血迹、作案刀具1刀刃上血、作案1刀柄上血、嫌疑人外衣左领处血、嫌疑人上衣血、嫌疑人右小腿前侧血、嫌疑人裤子裆部血、嫌疑人鞋上血检出的DNA与岳金豹血样在D8S1179等20个基因座基因型相同,其似然率为1.29890*10的28次方;石头上的血、刀把上微量血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