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6402句容市华阳镇御湖风景酒店与苏州建兴置业有限公司、苏州建兴置业有限公司句容分公司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案号:(2019)苏1183民初6402号
所属地区:江苏省句容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19-11-14公开日期:2020-02-29
当事人:句容市华阳镇御湖风景酒店;苏州建兴置业有限公司;苏州建兴置业有限公司句容分公司;句容市东兴资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苏1183民初6402号原告:句容市华阳镇御湖风景酒店,住所地句容市御湖风景52号综合楼。

经营者:褚桂鑫。

委托诉讼代理人:纪争平,江苏巨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苏州建兴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苏州市劳动路28号203室。

法定代表人:姚长琪,系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苏州建兴置业有限公司句容分公司,住所地句容市东昌中路御湖风景55幢102室。

代表人:姚长琪,系该公司经理。

被告:句容市东兴资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句容市东昌路9号。

法定代表人:姚长琪,系该公司董事长。

原告句容市华阳镇御湖风景酒店诉被告苏州建兴置业有限公司、苏州建兴置业有限公司句容分公司、句容市东兴资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10日立案。

原告句容市华阳镇御湖风景酒店在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