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杨珠文,系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温雪莲,女,1996年10月18日生,汉族,公司职员,住址辽宁省瓦房店市。
被告:杨权,男,1980年5月5日生,回族,户籍地辽宁省庄河市。
被告:王春霞,女,1989年1月20日生,汉族,户籍地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
被告:孙胜利,男,1976年8月9日生,汉族,户籍地辽宁省瓦房店市。
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杨权、被告王春霞、被告孙胜利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2日立案,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诉权,符合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