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冀荣昌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案号:(2019)皖1522执2701号
所属地区:安徽省霍邱县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19-11-20公开日期:2019-12-17
当事人:冀荣昌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执 行 通 知 书 (2019)皖1522执2701号 冀荣昌: 你与颍泉区十里铺亿仟禧家具加工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19)皖1522民初476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执行人颍泉区十里铺亿仟禧家具加工厂于2019年11月2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9年11月20日立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规定,责令你三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冀荣昌偿还颍泉区十里铺亿千禧家具加工厂货款8000元。

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冀荣昌负担案件受理费50元,负担执行费50元。

开户银行:农行霍邱县支行营业部 户名:霍邱县人民法院标的款专户 账号:62×××64 注意事项:交款时请注明执行案件案号、被执行人姓名或名称、交款人姓名或名称、交款用途等信息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风险提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