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青海绿草源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敏,该公司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李明文与被执行人青海绿草源食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大劳人仲案(2019)第39-24号仲裁调解书,于2019年11月25日已执行完毕。
申请标的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