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7月24日被抓获,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9日被逮捕。
现羁押于永嘉县看守所。
指控的犯罪事实 2016年1月份开始,被告人杨碎华以营利为目的,在永嘉县非法开设六合彩庄点,以银行转账等方式,接受徐萍萍、何晓等人的六合彩投注,继而从中牟利。
截止2017年6月份,杨碎华共收受徐萍萍、何晓的投注额达24万余元,非法获利3万余元。
辩护意见 被告人杨碎华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
本院认为 被告人杨碎华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六合彩”聚众赌博,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
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
鉴于被告人杨碎华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决定予以从轻处罚。
判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
判决结果 一、被告人杨碎华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罚金限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