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王明,男,1984年4月6日出生,汉族,农民,原住桦川县。
原告邓远锋与被告王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3日立案。
2020年4月2日,原告邓远锋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邓远锋撤诉处理。
案件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