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深圳市丰巢互动媒体有限公司、长沙实锐广告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审执行裁定书
法院: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粤0391民初2984号
所属地区:nan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0-04-29公开日期:2020-08-14
当事人:深圳市丰巢互动媒体有限公司;长沙实锐广告有限公司
案由:广告合同纠纷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粤0391民初2984号 申请人:深圳市丰巢互动媒体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QW7Q43。

法定代表人:徐育斌。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然飞,男,该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樊剑明,男,该公司员工。

被申请人:长沙实锐广告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街道中岭村双塘村小组袁小刚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5MA4LCJK759。

法定代表人:杨诚敏。

原告深圳市丰巢互动媒体有限公司与被告长沙实锐广告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深圳市丰巢互动媒体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马辉名下财产,以价值人民币870480元为限。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出具《保单保函》(保单号码:10470013900951123913)为本次财产保全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深圳市丰巢互动媒体有限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