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胡家齐与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豫1403民初170号
所属地区:河南省商丘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0-04-02公开日期:2020-06-30
当事人:胡家齐;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
案由: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豫1403民初170号原告:胡家齐,男,2016年9月16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虞城县。

法定代理人:胡绪杰,男,1986年7月26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虞城县。

系原告胡家齐的父亲。

法定代理人:赵霞,女,1990年6月1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虞城县。

系原告胡家齐的母亲。

被告: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住所地:河南省商丘市。

法定代表人:韩传恩,院长。

本院受理原告胡家齐与被告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因案情复杂,本案不适合用简易程序审理。

依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