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王炜与何险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川1703执保84号
所属地区:四川省达州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0-04-30公开日期:2020-05-29
当事人:nan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川1703执保84号王炜(申请人)、何险峰(被保全人):申请人王炜与被申请人何险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王炜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申请执行保全标的12400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已将被保全人何险峰名下广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户予以冻结,冻结金额921.63元(截止2020.4.30);已将被保全人何险峰名下广元市贵商村镇银行账户予以冻结,冻结金额1034.33元(截止202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