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台州民商金融业务流程服务外包有限公司与郑锋丽信用卡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浙1002民初1050号
所属地区:台州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0-04-07公开日期:2020-06-08
当事人:台州民商金融业务流程服务外包有限公司;郑锋丽
案由:信用卡纠纷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浙1002民初1050号原告:台州民商金融业务流程服务外包有限公司,住所地台州市耀达大厦二层A2区。

法定代表人:林小萍,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阳,男,该公司员工。

被告:郑锋丽,女,1984年1月22日出生,汉族,住诸暨市。

原告台州民商金融业务流程服务外包有限公司与被告郑锋丽信用卡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26日立案。

原告台州民商金融业务流程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