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盛平生与盛平国、如皋市九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案号:(2020)苏0682民初1490号
所属地区:江苏省如皋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0-04-03公开日期:2020-06-24
当事人:盛平生;盛平国;如皋市九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江苏浙商三农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张磊
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苏0682民初1490号原告:盛平生,男,1976年10月26日生,汉族,住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

被告:盛平国,男,1972年10月22日生,汉族,住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英斌,海安市洋蛮河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特别授权。

被告:如皋市九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如皋市磨头镇塘湾村26组68号。

法定代表人:季亚敏,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美华,男,1964年4月7日生,汉族,住如皋市,系公司员工,特别授权。

被告:江苏浙商三农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西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孙光明,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宏兵,江苏如一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被告:张磊,男,1989年6月10日生,汉族,住如皋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水瑞林,北京汉卓(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原告盛平生与被告盛平国、如皋市九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江苏浙商三农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张磊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2月27日立案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进行独任审理。

原告盛平生于2020年4月2日向本院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