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人王利兵与被执行人逯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据已经生效的(2019)晋0213民初6208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逯霞偿还申请人1300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63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执行人逯霞在中国建设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