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左小蓉与陈德辉喻忠全其他案由执行裁定书
法院: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渝0115执48号
所属地区:重庆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0-04-14公开日期:2020-04-30
当事人:左小蓉;喻忠全;陈德辉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0)渝0115执48号申请执行人:左小蓉,女,1974年10月17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长寿区。

被执行人:喻忠全,男,1965年8月15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长寿区。

被执行人:陈德辉,女,1963年3月17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长寿区。

申请执行人左小蓉与被执行人喻忠全、陈德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左小蓉于2020年1月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4月13日向本院撤销执行申请。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左小蓉自愿向本院撤销执行申请系其对自身享有的民事权利的合法处分,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依法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