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王毅、山东省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济宁分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鲁0811执恢296号
所属地区:山东省济宁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0-04-24公开日期:2020-04-27
当事人:王毅;山东省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济宁分公司;济宁乾泰商贸有限公司
案由:服务合同纠纷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0)鲁0811执恢296号申请执行人:王毅。

被执行人:山东省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济宁分公司。

被执行人:济宁乾泰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上列当事人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现已履行完毕确定的义务。

本案应依法裁定执行结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