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巩义市西村镇西村瓦场街88号。
被告:张帅杰,男,1995年12月21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巩义市。
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巩义市芝田镇寨沟村大柏树2排5号。
原告吴占丽与被告张帅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8日立案。
原告吴占丽于2020年4月22日以双方已庭外和解并履行完毕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吴占丽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