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李某与杨士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津0112民初2146号
所属地区:天津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0-04-01公开日期:2020-04-04
当事人:李某;杨士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支公司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津0112民初2146号原告:李某,男,2011年7月9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津南区。

法定代理人:崔某(原告之养父),1991年5月29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津南区。

被告:杨士钰,男,1992年4月15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西城区。

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支公司,住所地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宝华街260,262号。

负责人:刘静。

原告李某与被告杨士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30日立案。

原告李某在本院告知需交纳诉讼费用后,明确表示拒绝交纳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