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黄计榕、张小英撤诉裁定书
法院: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案号:(2020)赣0730民初799号
所属地区:江西省宁都县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0-04-29公开日期:2020-05-09
当事人:黄计榕、张小英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赣0730民初799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县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宁都支行)。

住所地:宁都县××××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308606802291。

负责人:刘世瑞,系农行宁都支行行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伟,农行宁都支行风险与信贷管理部经理。

特别授权。

被告:黄计榕,男,1970年9月13日生,汉族,江西省宁都县人,现住宁都县××镇长××路,身份证号:。

被告:张小英,女,1971年7月21日生,汉族,江西省宁都县人,现住宁都县××镇长××路,身份证号:。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县支行诉被告黄计榕、张小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7日立案。

原告于2020年4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