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广东新供销农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云0112民初15997号
所属地区:云南省昆明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0-10-22公开日期:2020-12-17
当事人:广东新供销农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案由: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云0112民初15997号原告:广东新供销农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银港大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确认送达地址广州市珠海区滨江西路128号四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3040027505。

法定代表人:王晓林。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黎黎,云南十上律师事务所律师。

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营业场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绿萌大道与南博路交叉口明晔中心A栋106商铺和A栋14层06-0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12MA6NYAC67L。

负责人:陈炫军。

原告广东新供销农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1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广东新供销农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在本案审理中,共同向云南省昆明市真元公证处提出申请,并由该公证处作出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后广东新供销农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