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3384张文峰与王皓、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法院案号:(2020)苏1081民初3384号
所属地区:江苏省仪征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0-10-13公开日期:2021-01-04
当事人:张文峰;王皓;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苏1081民初3384号原告:张文峰,男,1981年8月1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卢氏县。

被告:王皓,男,1991年3月13日出生,汉族,住南京市鼓楼区。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住所地在宿迁市黄河路。

原告张文峰与被告王皓、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3日立案,原告于2020年10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不违反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