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天津市宁河区廉庄镇任千户村民委员会与天津农垦渤海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天津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津0117民初3776号
所属地区:天津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0-10-19公开日期:2021-01-05
当事人:天津市宁河区廉庄镇任千户村民委员会;天津农垦渤海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天津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案由: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津0117民初3776号原告:天津市宁河区廉庄镇任千户村民委员会,地址天津市宁河区廉庄镇任**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4120117ME1739326Q。

法定代表人:任忠顺,该村民委员会主任。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鑫,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特被授权)。

被告:天津农垦渤海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宝坻区马家店镇产业功能区(盛产西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4058708624R。

法定代表人:徐宝梁,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天津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河**气象台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3410493986。

法定代表人:张勇,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在审理原告天津市宁河区廉庄镇任千户村民委员会与被告天津农垦渤海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天津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天津市宁河区廉庄镇任千户村民委员会于2020年10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