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杨永斌,男,1971年3月4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上诉人王先春因与被上诉人杨永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7民初63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王先春于2020年9月21日向本院申请撤回上诉。
本院认为,上诉人王先春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上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准许上诉人王先春撤回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