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石涛,男,1986年5月13日出生于云南省曲靖市,汉族,本科文化,户籍地住址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捕前暂住海南省三亚理文索菲特酒店1062房,无业。
因本案于2016年6月13日被抓获,同年6月15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7月22日被逮捕。
2019年6月12日被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取保候审。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骆齐林,男,1988年1月3日出生于云南省曲靖市,汉族,本科文化,户籍地住址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捕前住云南省曲靖市官渡区关上小区,无业。
因本案于2016年6月13日被抓获,同年6月15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7月22日被逮捕。
2019年6月12日被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取保候审。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胡敏,女,1971年2月28日出生于云南省昆明市,汉族,大专文化,户籍地住址云南省昆明市,捕前住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卫城紫园5栋4号,无业。
因本案于2016年6月13日被抓获,同年6月15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7月22日被逮捕。
2019年6月12日被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取保候审。
原审被告人郑丽娟,女,1970年10月24日出生于云南省昆明市,汉族,高中文化,户籍地住址云南省昆明市,捕前住原籍,无业。
因本案于2016年6月13日被抓获,同年6月15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7月21日被逮捕。
2016年11月14日被三亚市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11月29日被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2016年11月30日被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执行取保候审。
辩护人汤尚濠,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律师。
三亚市人民法院审理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石涛、骆齐林、胡敏、郑丽娟犯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7月20日作出(2019)琼0271刑初23号刑事判决。
宣判后,原审被告人石涛、骆齐林、胡敏不服提出上诉。
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通过讯问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听取辩护人意见,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认定:2015年年底,被告人石涛通过自己的渠道,获取一个服务器设置在境外的名叫“EK娱乐”平台的赌博网站,并获取st16888等账号,账号可以发展会员。
该平台网址不断更换,有www.158ek.com、www.168ek.com等多个网址。
会员可以使用人民币通过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工具充值,并在网站投注,亦可对账号内金额可以提现。
该网站投注额与人民币兑换比例为1:1。
会员玩家由他人帮助注册或自行在该平台注册账户。
会员玩家使用账户登陆平台,可参与该平台中“时时彩”、“11选5”、“3D/P3”、“小游戏”等赌博游戏。
本案其中涉及“3D/P3”的“一分3D”模式,该模式的押注方式是从阿拉伯数字0-9中选择其中任意一个数字押注,开奖的方式是从阿拉伯数字0-9中选出任意三个数字(可重复),如果参赌人员押注的数字没有出现在开奖的三个数字中,即中奖。
该模式的参赌人员最低押1分,若中奖则可得2分,网站抽水0.32分,参赌人员实际得到1.68分。
该模式一分钟开一次奖。
2016年年初,石涛联系上其大学同学被告人骆齐林,通过账号st16888注册一个账号lql16888给骆齐林,骆齐林使用该账号跟着学习“EK娱乐”平台的玩法。
该年初,被告人胡敏通过朋友认识石涛,得到账号×××,并在“EK娱乐”平台上投注,陆续输掉大笔资金,其为了赢回输掉的资金便跟着石涛、骆齐林学习“EK娱乐”的玩法。
被告人郑丽娟与胡敏几年前相识,2016年4月其通过胡敏认识石涛,接触EK娱乐后注册会员账号投注,并跟着学习投注。
2016年5月中旬,石涛、骆齐林、胡敏、郑丽娟在昆明商量合作参与“EK娱乐”网络赌博。
石涛和骆齐林担任专家讲师,主要利用讲解在“EK”娱乐平台押注技巧吸引其他玩家投注。
胡敏等通过认识的朋友招揽其他玩家注册会员账号参与投注,通过扩大参赌会员的数量来提高账户的投注金额从而增加返点金额。
郑丽娟主要负责管理四人共用的三个账户:fafa1668、×××、qkj16888的账目。
三个账户是以“EK娱乐”平台上该账户下各会员的投注总额为基数从网站返点7.7%。
郑丽娟将上述三个账户绑定自己和其丈夫曾凡国、女儿曾曦的银行卡,将三个共用账户中的余额提现,按参与人数平均分配提现款,后通过三人的银行账户将平均分配数额转账到自己和石涛、骆齐林、胡敏等人账户。
5月中旬开始,石涛、骆齐林、胡敏、郑丽娟加入“成都核心群”、“幸福之家群”、“重庆核心群”等微信群,借助微信群,在昆明等地组织参赌人员聚集学习投注,通过参赌人员更多的投注而提高返点。
5月11日至6月10日,郑丽娟通过其本人和曾凡国、曾曦的银行账户将共用账户中的余额分28笔款转账至石涛、骆齐林、胡敏和其本人银行账户,每人均累计收到332937.21元,郑丽娟还转账32740元给杨平。
期间,石涛等人从网站提取累计共1364548.84元。
石涛等四人还加入“2016滇高理财”微信群,通过人际关系网拉拢人员入群,在该群发布网站开奖走势、活动通知等。
2016年6月初,胡敏提议以组织人员到三亚旅游名义,召集、培训玩家注册“EK娱乐”账户,参与投注。
同年6月9日,胡敏、郑丽娟先到索菲特酒店,胡敏与酒店销售经理许维维谈好房间价格,以云南滇高商贸公司员工培训的名义预订客房和三楼的贵宾室,将贵宾室布置为培训“EK娱乐”玩家的场所。
6月10日,石涛、骆齐林到达该酒店,同时经胡敏等人介绍参与“EK娱乐”网络赌博的夏晓锐、唐上淑、许建敏、邹胜过等二十余人陆续入住酒店。
2016年6月11日至6月13日,石涛等四被告人在贵宾室利用笔记本电脑、手机组织二十余人参与“EK娱乐”培训,石涛、骆齐林在该贵宾室的隔间分析开奖走势,将投注概率高的号码报给胡敏。
胡敏便将号码写在黑板上供在场的参赌人员观看、押注,以便吸引参赌人员投注。
各玩家也陆续参与赌博。
四被告人组织培训中分工如下:石涛是“至尊VIP讲师”,负责分析“一分3D”押注中奖号码走势。
骆齐林是“普通VIP讲师”,协助石涛分析中奖号码走势,帮助玩家注册账号。
胡敏负责接待、后勤、登记晋升VIP人员、外联、帮助注册账号和在现场“喊号”(即写押注号码给现场玩家)。
郑丽娟管理三个共用账户,负责账户余额提现、分红等财务管理和协助接待。
6月12日22时35分许,郑丽娟使用账号×××从网站两次提现共70000元至曾曦的建设银行卡(尾号9047)。
2016年6月13日11时许,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公安干警到现场将石涛、骆齐林、胡敏、郑丽娟以及杨晓玲等参赌人员当场抓获。
根据勘查,账户fafa1668发展四个账户,账户余额23585.5752元,2016年5月30日至7月2日期间投注总额795131.9649元。
账户×××发展五个账户,账户余额4735.5704元,2016年5月11日至6月13日期间投注总额5475294.49元。
账户qkj16888发展七个账户,会员六十余名,账户余额19747.5969元,2016年5月11日至6月13日期间投注总额1990941.8067元。
三个共用账户累计总投注金额达8261368.2632元,余额累计48068.7425元。
另查明,被告人郑丽娟于2019年6月3日已退缴赌资200467元。
上述事实,有经庭审举证质证的手机3部、笔记本电脑5台、笔记本1册等物证;常住人口信息表、到案经过、扣押及发还清单、笔记本提取信息复印件、远程勘查中对三个账户的截图信息、郑丽娟提现截屏图、银行账目、微信群信息截图、银行卡交易记录、通话清单、酒店入住单、参与EK娱乐赌博的图片、情况说明等书证;曾凡国等22名证人的证言及辨认笔录;石涛等4名被告人的供述;现场勘验笔录、方位图及现场照片、远程勘验工作笔录等勘验检查笔录;电子勘查笔录、电子物证检查笔录等电子数据予以证实,足以认定。
原判认为:被告人石涛、骆齐林、胡敏、郑丽娟无视国家法律,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共同行为已构成赌博罪,应依法惩处。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石涛、骆齐林、胡敏、郑丽娟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予以确认。
但指控开设赌场罪罪名有误,予以纠正。
四被告人通过建立微信群,组织参赌人员聚集学习投注,通过参赌人员更多的投注而提高返点,主观上具有营利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聚众赌博的行为,应以赌博罪追究四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被告人郑丽娟已退缴涉案赌资200467元,并具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
综合本案的具体情节,对被告人郑丽娟适用缓刑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对被告人郑丽娟宣告缓刑。
根据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六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决:一、被告人石涛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二、被告人骆齐林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三、被告人胡敏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四、被告人郑丽娟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五、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三星牌手机、HUAWEI牌手机、苹果牌手机各一部、苹果牌电脑三台、华硕牌电脑两台及被告人郑丽娟退缴的赌资人民币200467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随案移送的红色笔记本一册予以没收。
六、向被告人石涛、骆齐林、胡敏各追缴涉案赌资人民币332937.21元,向被告人郑丽娟追缴涉案赌资人民币132470.21元。
宣判后,原审被告人石涛、胡敏、骆齐林不服,提出上诉。
上诉人石涛的上诉理由为:原判量刑过重,请求上级法院改判。
上诉人胡敏的上诉理由为:1.其是与朋友一起娱乐,认定的参赌人员均是认识多年的亲朋好友,并不以此为业,不构成赌博罪,其他参赌人员也未被判刑。
2.转账金额里面有生活费用和销售款项。
3.家庭生活困难,请二审法院改判,撤销或减免追缴涉案赌资人民币332937.21元。
上诉人骆齐林的上诉理由为:1.其是与朋友一起娱乐,认定的参赌人员均是认识多年的亲朋好友,并不以此为业,不构成赌博罪。
2.转账金额里面有生活费用和销售款项。
3.家庭生活困难,请二审法院改判,撤销或减免追缴涉案赌资人民币332937.21元。
原审被告人郑丽娟对原判并无意见,其辩护人的意见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郑丽娟适用缓刑符合法律规定,建议维持一审判决。
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认定的事实一致,并有经原审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证实,证据来源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证据之间具有关联性,且能相互印证,经本院审查予以确认。
关于上诉人石涛、胡敏、骆齐林的上诉理由。
经审查,1.根据杨晓玲、赵巧玲、夏晓锐、唐上淑等多名证人的证言,上诉人石涛、胡敏、骆齐林及原审被告人郑丽娟的供述,胡敏笔记本提取信息复印件,索菲特酒店赌博现场图片及投注截图,微信群信息截图等证据,均证实上诉人石涛、胡敏、骆齐林、原审被告人郑丽娟等4人以获取赌博网站高额返点为目的,合谋以组织人员到三亚旅游名义,召集、培训玩家注册“EK娱乐”账户参与投注,2016年6月11日至6月13日共组织20余人参与投注,进行赌博活动,其共同行为已构成赌博罪。
2.根据杨晓玲、赵巧玲、夏晓锐、唐上淑等多名证人的证言,均证实其是经朋友介绍参加赌博,2016年3月至6月左右才认识上诉人胡敏、骆齐林等人,上诉人胡敏在原审庭审时也明确表示其不认识杨晓玲、赵巧玲等人。
上诉人胡敏、骆齐林称参赌人员均是认识多年的亲朋好友与查明的事实不符。
3.根据上诉人石涛、胡敏、骆齐林、原审被告人郑丽娟的供述,郑丽娟提现截屏图,石涛、胡敏、骆齐林与郑丽娟、曾凡国、曾曦之间的银行账户流水,均证实郑丽娟使用本人及其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