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尹占民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磁县人民法院案号:(2020)冀0427财保260号
所属地区:磁县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0-10-21公开日期:2020-11-26
当事人: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尹占民
案由:nan

河北省磁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冀0427财保260号 申请人: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住所:河北省邯郸市磁县磁州镇友谊北大街**。

法定代表人:张海斌,该单位理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全林,该单位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海军,该单位员工。

被申请人:尹占民,男,1955年7月5日出生,汉族,住,住河北省邯郸市磁县/div> 申请人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于2020年10月21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尹占民银行存款10000元。

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为申请人此次财产保全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尹占民银行存款10000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