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兴,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重庆广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渝**双凤桥街道双凤路****1-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50430987XF。
法定代表人:陈冬梅,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谢秒,重庆法缘律所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重庆波司登贸易有限公司,住,住所地重庆市渝**回兴街道锦衣支路**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787480924U。
法定代表人:严丽花。
委托诉讼代理人:汪鹏,重庆森众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罗渊,重庆森众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第三人:冯永棋,男,汉族,1970年2月22日生,住重庆市渝**。
第三人:胡志江,男,汉族,1969年8月17日出生,住重庆市渝**。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永洪,重庆尚然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邹东桥,重庆尚然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向华与被告重庆广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公司)、第三人重庆波司登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司登公司)、第三人冯永棋、第三人胡志江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3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李超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于2020年8月2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向华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兴,被告广发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谢秒,第三人波司登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汪鹏,第三人冯永棋,第三人胡志江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永洪、邹东桥到庭参加了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华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由被告支付原告2017年6月至2017年10月期间的工资报酬3600元。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事实和理由:原告经被告安排到波司登公司名下的店面(垫江县向阳街专卖店、沙坪坝区三峡广场店、渝北区金岛花园店、渝北区圣名世贸城店)安装广告灯箱字牌,工作期间认真负责,后因被告单位原因导致未支付原告的工资,并于2018年1月25日与被告装修现场负责人冯永棋进行核算,经核算现尚欠原告工资额为3600元。
经原告多次催收索要工资,被告拒不支付。
综上,原告为被告提供了劳动,被告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判令被告支付工资报酬。
被告广发公司辩称:原被告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也不存在任何合同关系,被告从未安排过原告从事工作,被告承建的波司登7个门店的民工工资已经在各地的劳动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全部处理完毕,在处理的过程中,并没有本案所涉的原告,综上,原告的请求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请求驳回。
被告委托胡志江挂靠广发公司承接了波司登公司的装修工程签订《框架协议》后,胡志江实际承建了7个门店的装修工程并收取工程款。
第三人波司登公司称:第三人将7个门店的装饰装修工程全部发包给广发公司,同时,按照约定的节点付清了全部的工程款,对于原告是否是广发公司的员工,以及是否欠工资,第三人不知情,也与第三人没有关系。
第三人冯永棋称:第三人系胡志江喊到工地上,其系现场的负责人,相应的工人安排也是其来进行安排,原告是由其叫去的工人。
第三人是现场管理,胡志江是老板,胡志江给其付工资,原告等人的工资也是由胡志江直接支付。
原告是做广告灯箱的,他们都是第三人从主城叫的人,所以工资一直没有发放,拆除之后进场装修是在当地招的工人,那些工人的钱是广发公司直接负责,没有参与,但是之前的钱都没有付。
第三人胡志江称:胡志江与原告不认识,也没有招聘原告,关于冯永棋出具给原告的书面的材料,是冯永棋个人出具的,与胡志江没有关系。
经审理查明,广发公司系一家可从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的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7月21日,胡志江作为广发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与波司登公司签订了《16年度终端形象装修框架合同》,合同约定:就2016年度(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波司登公司委托广发公司对公司业务区域内的销售终端进行形象装修。
随后,广发公司承建了波司登公司7个单店的装修(分别是垫江店、石柱店、达州店、沙坪坝店、渝北回兴店、彭水店、渝北金岛花园店),其中4家店的《17年终端店铺装修预算协议(单店)》系胡志江作为广发公司代表签订,金岛花园店、沙坪坝店的乙方委派代表处填写有冯永棋。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渝0152刑初242号判决书中公诉机关指控广发公司负责2017年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大码头波司登门店装修事宜,广发公司胡志江安排冯永棋负责现场施工管理,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施工。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渝01行政99号判决书查明:2016年7月21日,胡志江作为广发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与波司登公司签订了《16年度终端形象装修框架合同》,合同约定:就2016年度(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波司登公司委托广发公司对公司业务区域内的销售终端进行形象装修。
随后,广发公司承建了波司登公司7个单店的装修(分别是垫江店、石柱店、达州店、沙坪坝店、渝北回兴店、彭水店、渝北金岛花园店),其中4家店的《17年终端店铺装修预算协议(单店)》系胡志江作为广发公司代表签订。
2017年4月25日至4月28日,胡志江安排冯永棋和刘光成代表广发公司到波司登总公司参加“2017年度渠道管理中心工程部培训”。
受胡志江安排,冯永棋具体负责单店装修的现场管理,刘光成则负责为波司登门店进行装修设计,并负责“波司登零售云平台”的操作。
2017年9月14日,刘光成在“波司登零售云平台”以广发公司名义上报图纸,2017年9月8日,胡志江安排冯永棋为波司登潼南门店的现场管理,冯永棋召集工人进场。
2018年1月25日,冯永棋制作并签署了《重庆波司登贸易有限公司广告灯箱字牌安装工人未发工资表》,载明垫江店欠陈秋林900元、欠向华900元、欠陈运华900元,沙坪坝店欠陈秋林1800元、欠向华1500元、欠陈运华2100元,金岛花园店欠陈秋林1500元、欠向华900元、欠陈运华1800元,圣名世贸城店欠陈秋林900元、向华300元、陈运华1200元。
2017年11月25日,冯永棋制作并签署的《重庆波司登贸易有限公司圣名世贸城店铺装修工人未发工资表》显示欠刘光成1000元,另有任正品、汤小刚、林基华等6人拖欠工资700元-5200元不等,与广发公司2018年1月11日向该六人发放的工资数额一致,该六人同时签署承诺书等,称其六人为实际施工的工人。
2017年10月25日,冯永棋制作并签署的《重庆波司登贸易有限公司三峡广场店铺装修工人未发工资表》显示欠刘光成7000元、王怀秀12000元、邱廷芬5000元。
2017年12月25日,冯永棋制作并签署的《重庆波司登贸易有限公司垫江店铺装修工人未发工资表》显示欠王怀秀1700元、邱廷芬2800元、刘光成3500元。
2017年12月25日,冯永棋制作并签署的《重庆波司登贸易有限公司达州荷叶街店铺装修工人未发工资表》显示欠刘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