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曹云波,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国敏锐,山东君孚(西海岸)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宋爽,山东君孚(西海岸)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青岛德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黄岛区。
原告青岛胜季丰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青岛德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的权利所作的处分,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