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赵亚明,男,1952年8月2日出生,汉族,现住石家庄市桥**。
关于申请执行人王方与被执行人赵亚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冀01民终69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中查明,本院作出(2018)冀0104执恢760号执行裁定书,查封被执行人赵亚明、赵萌名下共有的位于石家庄市裕华区,现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解除对被执行人赵亚明、赵萌名下共有房产的查封。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