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陈丽、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同、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案号:(2018)桂0703执1072号
所属地区:钦州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19-04-19公开日期:2020-01-15
当事人:陈丽;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案由: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桂0703执1072号 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陈丽: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被执行人陈丽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于2019年3月25日在淘宝网中的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以起拍价人民币263388.8元拍卖被执行人陈丽名下登记的位于钦州市永福东大街北面中地·滨江国际3号楼××号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钦房权证城区字第××号,建筑面积85.03平方米】;2019年3月26日,买受人高增旭(公民身份号码220381198704154211)以人民币353388.8元的最高价竞得。

被执行人陈丽应偿还给申请执行人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借款本金、逾期利息、逾期罚息共计178818.5元、更换锁头费300元、案件受理费380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