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河南亚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王奇申请支付令督促民事裁定书
法院: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案号:(2019)豫0205民督41号
所属地区:开封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督促
裁判日期:2019-10-29公开日期:2020-06-04
当事人:河南亚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王奇
案由:申请支付令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豫0205民督41号申请人:河南亚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200584392692C。

住所地:开封市二大街郑开橄榄城三期1号楼1单元二楼东户。

负责人:张卫彬。

委托诉讼代理人:江洋,该公司员工,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代理。

被申请人:王奇,男,汉族,1989年6月10日生,住开封市禹王台区。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申请支付令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26日立案后,于2019年9月29日发出(2019)豫0205民督41号支付令,限令被申请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院发出支付令后被申请人提出书面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