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刘淼,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培彦,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光耀,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惠和恒超市,经营地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广阳公寓2-8。
经营者:刘坤鹏。
被告:廊坊市安次区辛庄道乐兴超市,经营地廊坊市安次区辛庄道四季花语**商业****房。
经营者:王飞。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与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惠和恒超市、廊坊市安次区辛庄道乐兴超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12日立案。
原告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以与被告和解且已履行完毕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