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马婵,女,汉族,1985年10月23日出生。
申请执行人高文利与被执行人马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本院作出的(2019)陕0113民初11272号民事调解书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额55400元及迟延利息,本院立案受理。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长期履行。
本院认为,双方的达成的和解协议,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