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高文利与马婵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案号:(2019)陕0113执6714-1号
所属地区:西安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19-10-12公开日期:2020-12-22
当事人:高文利;马婵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陕0113执6714-1号申请执行人:高文利,男,汉族,1962年12月20日出生。

被执行人:马婵,女,汉族,1985年10月23日出生。

申请执行人高文利与被执行人马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本院作出的(2019)陕0113民初11272号民事调解书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额55400元及迟延利息,本院立案受理。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长期履行。

本院认为,双方的达成的和解协议,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