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诉讼代理人(特别授权):朱谓岳,浙江安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特别授权):陈哈拿,浙江安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夏利华,女,1973年9月4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
被告:金建江,男,1965年3月18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
原告陈继远与被告夏利华、金建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23日立案。
原告陈继远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