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张昌友与龙中华、龙建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案号:(2019)黔0303民初6412号
所属地区:贵州省遵义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19-10-14公开日期:2019-10-17
当事人:张昌友;龙中华;龙建;龙思木;龙燕
案由: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黔0303民初6412号原告:张昌友,男,1966年3月15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九龙坡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余国林,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龙中华,男,1972年1月12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

被告:龙建,男,1963年10月13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大足县。

被告:龙思木,男,1964年2月15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大足县。

被告:龙燕,女,1994年10月8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璧山区。

原告张昌友与被告龙中华、龙建、龙思木、龙燕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22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原告张昌友于2019年10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提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