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铜陵市城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叶平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安徽省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案号:(2019)皖0711民初1331号
所属地区:安徽省铜陵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19-10-28公开日期:2019-12-09
当事人:铜陵市城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叶平安
案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安徽省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皖0711民初1331号原告:铜陵市城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安徽省铜陵市商南新村****网点**。

委托诉讼代理人:桂文涛,安徽克群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叶平安,男,1963年4月21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铜陵市郊区。

本院在审理原告铜陵市城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叶平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铜陵市城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的理由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