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郑玉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决定书
法院:山东省诸城市人民法院案号:(2019)鲁0782执司惩3255号
所属地区:山东省诸城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19-10-24公开日期:2020-01-02
当事人:郑玉海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山东省诸城市人民法院 决 定 书 (2019)鲁0782执司惩3255号 被拘留人:郑玉海,男,1967年3月27日生,汉族,住诸城市。

本院在执行李运、李莲、李卿、李士平与郑玉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郑玉海未向法院申报财产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决定如下: 对被执行人郑玉海拘留十五日。

如不服本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