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17786陈雪芬与司马萍、唐卫东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案号:(2018)苏0281民初17786号之二
所属地区:江苏省江阴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19-10-14公开日期:2020-01-02
当事人:陈雪芬;司马萍;唐卫东;湖北大唐日盛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8)苏0281民初17786号之二原告:陈雪芬,女,1969年2月19日生,汉族,住江苏省江阴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梦姣,江苏振强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奚海清,江苏振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司马萍,女,1970年3月3日生,汉族,住江苏省江阴市丽都城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饶国强,湖北遇真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莉萍,江苏滨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唐卫东,男,1967年9月5日生,汉族,住江苏省江阴市丽都城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饶国强,湖北遇真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莉萍,江苏滨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湖北大唐日盛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十堰市武当路2号(辰泓建材广场C栋6F)。

委托诉讼代理人:饶国强,湖北遇真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莉萍,江苏滨江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在审理原告陈雪芬诉被告司马萍、唐卫东、湖北大唐日盛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陈雪芬于2019年10月12日向本院提起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司马萍、唐卫东、湖北大唐日盛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