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与黄诗诒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法院: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案号:(2021)粤2072民初5221号之一
所属地区:中山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1-05-24公开日期:2021-06-30
当事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黄诗诒
案由: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粤2072民初5221号之一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中山市东区×××××××。

主要负责人:黄凯,该支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谢文明,广东憬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黄诗诒,女,1982年4月11日出生,汉族,住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1。

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与被告黄诗诒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23日立案。

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申请撤诉,是当事人自由处分其诉讼权利的范畴,且没有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利益,依法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