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被执行人郑晶运输毒品罪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21)陕08执184号
所属地区:陕西省榆林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1-05-31公开日期:2021-07-27
当事人:郑晶
案由:运输合同纠纷

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陕08执184号关于被执行人郑晶运输毒品罪一案,本院于2018年12月17日作出的(2018)陕08刑初50号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判处没收个人财产20000.00元,因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刑二庭移送执行,本院于2021年5月11日依法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1年5月28日到vv向被执行人郑晶送达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被执行人郑晶之妻杨焕霞于2021年5月31日主动联系本院,称其代被执行人郑晶交纳没收个人财产20000.00元。

同日被执行人郑晶之妻杨焕霞持(2021)陕08执184号案件被执行人郑晶的罚没收缴确认单,交款20000.00元。

据此,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