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1年5月28日到vv向被执行人郑晶送达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被执行人郑晶之妻杨焕霞于2021年5月31日主动联系本院,称其代被执行人郑晶交纳没收个人财产20000.00元。
同日被执行人郑晶之妻杨焕霞持(2021)陕08执184号案件被执行人郑晶的罚没收缴确认单,交款20000.00元。
据此,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