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某保险公司与韦某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案号:(2021)豫0105民初8800号
所属地区:河南省郑州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1-05-17公开日期:2021-06-01
当事人:某保险公司;韦某
案由:保证保险合同纠纷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豫0105民初8800号原告某保险公司,住所地佛山市。

负责人陈某,职务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郑伯鑫,广东东方昆仑(东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韦某,男,汉族,1995年5月6日出生,住郑州市金水区。

本院在审理原告某保险公司诉被告韦某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未在本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诉讼费用,也未申请缓、减、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